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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2021年度《辽宁省安全技术防范设施设计、施工资信证》年检的通知

关于开展2021年度《辽宁省安全技术防范设施设计、施工资信证》年检的通知

各相关单位:

为加强我省安全技术防范行业管理,规范市场秩序,保障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、施工服务质量,根据《辽宁省安全技术防范管理条例》及相关规定,现就开展2021年度《辽宁省安全技术防范设施设计、施工资信证》(以下简称“资信证”)年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 年检对象

凡持有辽宁省公安厅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办公室(以下简称“省公安厅技防办”)核发的《辽宁省安全技术防范设施设计、施工资信证》,且证书在有效期内的单位,均须参加本次年度检验。

二、 年检时间

2022年X月X日至2022年X月X日(具体日期以各市技防管理部门通知为准)。请各单位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年检材料,逾期将按有关规定处理。

三、 年检材料

参加年检的单位需准备并提交以下材料(均需加盖单位公章):

  1. 《辽宁省安全技术防范设施设计、施工资信证年检申请表》(一式两份,模板可在省公安厅技防办官方网站下载);
  2. 有效的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》副本复印件;
  3. 《辽宁省安全技术防范设施设计、施工资信证》正、副本原件;
  4. 2021年度企业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、施工服务业绩汇总表及相关合同、验收报告复印件(至少提供3项代表性业绩);
  5. 企业技术负责人及主要专业技术人员(如项目经理、技术员等)的职称证书、劳动合同及近期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;
  6. 企业本年度未发生重大安全、质量责任事故的自我声明;
  7. 省公安厅技防办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。

四、 年检程序

  1. 材料准备与提交:企业按照上述要求准备齐全年检材料,报送至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市级公安机关安全技术防范管理部门。
  2. 初审:市级技防管理部门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、真实性进行初步审核,并提出初审意见。
  3. 复核与审定:省公安厅技防办对市级部门报送的初审材料进行复核,并根据企业年度经营状况、业绩、守法合规情况等进行综合审定。
  4. 结果公布与换证:年检合格的单位,由省公安厅技防办在资信证副本上加盖年检合格章;需换发新证的单位,按规定换发。年检结果将在指定平台进行公示。

五、 年检结果处理

  1. 对按时参加年检且符合资质标准的企业,准予通过年检,其资信证继续有效。
  2. 对存在提供虚假材料、年度内无相关业绩、主要技术人员不达标、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等问题的企业,年检不予通过,并视情节给予限期整改、降级或注销资信证的处理。
  3. 逾期未申报年检的企业,其资信证视为自动失效。

六、 工作要求

  1. 各持证单位应高度重视年检工作,如实填报并按时提交相关材料,确保材料真实、准确、完整。
  2. 各市级技防管理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,严格审核把关,做好指导与服务,按时将初审材料及汇总情况报送省公安厅技防办。
  3. 年检工作期间,省公安厅技防办将根据需要组织抽查,对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,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。

七、 联系方式

年检工作具体事宜,请与所在地市级公安机关技防管理部门联系,或咨询省公安厅技防办。

特此通知。

辽宁省公安厅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办公室
2022年X月X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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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时间:2026-03-23 00:11:51